中国政法大学

报刊:《中国政法大学校报》

内容搜索

标题导航

  • 立足学籍管理服务人才培养

    摘要: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到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

  • 校园规章的尺度———基于田永案的分析(二)

    摘要:(接上期)2、越权立法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对高校章程的立法范围予以规定:“高等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以下事项:(一)学校名称、校址;(二)办学宗旨;(三)办学规模;(四...

  • 民商经济法学院:注重人才培养 构建“教授治学”新机制

    摘要:2017年,我校即将迎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此次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是在教育改革形势下对我校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审核评估、诊断和总结,是对我校整体办学实力、水平及影...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商经济法学院:注重人才培养 构建“教授治学”新机制

   期次:第910期      查看:73   

  2017年,我校即将迎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此次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是在教育改革形势下对我校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审核评估、诊断和总结,是对我校整体办学实力、水平及影响力的一次大检阅,关系到我校在社会各界的形象声誉和地位,更是关系到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实现的全局性工作。因此,校报特开辟《以评促建 学院巡礼》专栏以展示各学院在以评促建阶段的工作亮点及在本科教学、学术科研、人才队伍培养方面做出的努力,旨在促进学校各部门高质量做好审核评估工作,推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办学质量朝着既定的改革发展目标不断跃升。
  民商经济法学院在学校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坚持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和己任,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重点改革与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建设,切实推行“教授治学”,形成师资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互动的工作机制。以青年教师为工作抓手,以研究所为依托,党政配合,民主管理,积极深化绩效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学院整体凝聚力和活力,有力有序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工作思路第一,科学界定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构建“教授治学”新机制。
  民商经济法学院将行政管理和学院治学做出区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决议,切实推行“教授治学”。在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的组建上,学院按照民主推荐程序,推选学科带头人为委员,积极发挥委员会在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作用。在职称评定上,明确权限和分工,以学术委员会的决议为主;在教师招聘上,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做出评定意见;在毕业论文的质量把控上,由学位委员会做出最终决议。
  第二,师资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相互促进,夯实学院发展基础。
  民商经济法学院将师资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作为开展工作的两项根基,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当前工作之急需,以学科建设为学院长久发展之必需。根据各学科发展需要,学院加大步伐通过招聘、调入及人才引进多种渠道,新增10名杰出青年教师,所占全院青年教师(45岁以下)的比例达到26%,确保各学科的师资配备。与此同时,学院以学科建设助力搭建师资建设平台,在发挥原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优势的基础上,院班子研究决定申报社会法二级学科,由社会法研究所牵头,学院提供全力支持,最终实现了社会法学二级学科的成功获批。
  第三,立足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青年教师骨干作用。
  民商经济法学院对青年教师委以重任,多方面培养和锻炼青年教师,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积极主动性。学院选任青年教师担任研究所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管理才能。为解决新入职青年教师办公困难的问题,同时加强青年教师对本科学生的学业辅导,增进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学院在昌平校区专门成立学业辅导室和青年教师工作坊。学院十分重视青年教师创新团队的建设,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学术带头人的培养。自2011年开始申报以来,民商经济法学院先后已有刘家安、李建伟、于飞、侯佳儒几位老师牵头的团队被评为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在2016年第4批申报中,纪格非和李建伟牵头的团队获评新的青年创新团队,1人获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第四,以绩效分配制度改革为抓手,激发教师和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活力和内生动力。
  民商经济法学院以奖励性制度为引导,鼓励先进,激发教师及基层教学组织的能动性。学院坚持实行科研奖励制度,两年内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奖励科研成果36篇,奖励金额达27万元。学院鼓励研究所开展教学、科研、外事交流等学院中心工作,由此恢复对研究所活动经费的支持,由各研究所所长全面负责,增强各研究所凝聚力和工作自主性。两年内,赵旭东任主持人的“现代市场体系与营商环境法制化研究”获批为中国政法大学首批智库团队,由刘少军任主持人的智库团队入选培育名单。于飞获得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王卫国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侯佳儒获得“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奖”,王灿发团队获得“环境环保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第五,党政配合,集体商议,实行民主监督的决策机制。
  民商经济法学院贯彻民主管理,党政配合,和谐兴院。在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上,学院始终保障教代会行使民主职权,充分协调好教代会与院行政的关系。学院每学期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坚持分工会主席参加、教代会代表列席。领导班子坚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都通过党政联席会民主决策。领导班子以作风建设为契机,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查摆问题,切实整改,在工作中做到廉政勤政。
  二、学院工作具体开展情况1、人才培养民商经济法学院本科教学目前承担着全校法学本科生教学任务近二分之一的工作量,为全校本科生开设了83门课程,其中六年制实验班专业必修课11门,本科生专业必修课7门、专业选修及研讨、实践类课程49门,双学士课程9门,政法干警体改班课程7门,年均授课总课时19000课时左右。
  研究生培养上,除坚持以往学术论文打假制度外,学院针对教师反映的无硕士生指导的情况,对导师指导人数进行原则性限定。2015年,增设法律(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分为金融法、财税法两个研究方向,2016年,增设了法律(法学)———社会法方向的学位授权点。2015年起,学院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三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行“申请-考核”制,改革两年来,博士招生过程公正、有序,有效地选拔了优秀人才。
  2、学术研究及交流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教育部项目8项、司法部项目1项、北京市项目4项;同时,学院教师承担国内横向及来自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官方和学术机构资助的国际合作项目160余项,获资助2700余万元。
  在国际学术交流方面,学院教师和德国、美国、瑞典、韩国、波兰、希腊等国进行了多次科研活动。学院继续派出本院学生赴荷兰莱顿大学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免学费的学习交流活动。近70名研究生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前往欧美等国家学习深造。
  在国内学术交流方面,学院主办了一系列学术论坛,包括“第三届公司法司法适用高端论坛”、“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等大型学术会议,年均举办国内学术会议十余场。为加强本院教师内部交流和对外交流而创建的民商经济法学院学术沙龙,自2014年开始举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3年共80期,参与的学生达数千人次,学术沙龙议题十分广泛,已经成为学院名副其实的学术交流平台和品牌。
  3、学生工作民商经济法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共2460人,其中本科生1632人,研究生828人。学院构建并进一步完善了“一个中心,八个平台”的学生工作体系: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以党建德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心理健康、资困助学、促进就业、民族团结、队伍建设为平台。
  民商经济法学院坚持倡导“求真务实、学以致用、从严治学、学无止境”的优良学风,以品牌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开展“江平奖学金”、“民商骄傲”评选、“探索杯”学术论文大赛、明法论坛、品书阅世论坛等多项活动。
  民商经济法学院通过与昌平教委合作,创办正青春优秀大学生宣讲平台,青少年法治课堂,弘扬学生志愿服务精神,将学生的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共有100余名同学参加,50余名同学获得昌平区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称号。
  4、社会服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作为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以来,赵旭东、李永军、王卫国、夏吟兰先后被确定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民法典分则立法研究分编牵头人。民法和商法两个研究所分别组织民法总则的专项研究,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交了对于民法典的立法建议,公布了独立完成的民法总则建议稿,赵旭东、王卫国、李永军教授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民法总则的意见征询活动。
  此外,学院先后组织专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十余部立法草案进行论证,集合学院专家智慧的多条论证意见被国家和部门立法采纳。
  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以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积极投入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社会服务之中,担任各种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10余人次,常务理事40余人次。巫昌祯荣获“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称号。夏吟兰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新闻中心)
7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政法大学 版权所有 

北京华文科教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图文与本公司无关

京ICP备12019430号-7

本期已有8190次访问,全刊已有9304674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