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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不将就

   期次:第948期      查看:27   


  正义呼唤责任,勇气战胜不公。
  消费,紧密联系着我们的衣食住行,与我们的生活都息息相关。消费者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作为其中的一员,如果我们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因为害怕或者是麻烦而保持沉默,那么别人也可能保持沉默。若人人都保持沉默,那么即使这个群体再庞大,终究是一盘散沙,只能在侵害面前任人宰割。正义呼唤责任,勇气战胜不公。面对黑心商家,我们不光要分得清假冒伪劣,辨得清坑蒙拐骗,更要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群体的权益,维护公正合法的交易原则。让我们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为消费者发声!
  ———刑事司法学院 宋杰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应该从源头上入手。
  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市场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主要作用,而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许多人钻起了市场的空子。他们依靠虚假夸张的宣传、五花八门的推销,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信以为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更使得市场的调节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应该从源头上入手。作为产品供应源头的商家,应不断完善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的信息披露程度,让消费者与商家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只有品质高、服务好的产品最终才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浪潮中屹立不倒,在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比如阿里巴巴之“打假就是最大的公益”活动走进高校、走进社区,体现了中国领军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商学院 张钰瑶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绝不仅仅限于某一天,更不是因为某个节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可能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一个熟悉的节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们已经理所当然地把消费视作生活的一部分,却常常忽略了自己作为消费者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我们习惯于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挂在口头,却在一系列繁杂的程序前望而却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至今已经走过35年,每年的3月15日都提醒国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作出更强有力的措施,提醒着我们为了自己合理的消费权益斗争。令人失望的是,一部分商家误解了这个节日的特殊意义,仅仅把它当作促销商品的理由之一。但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应该认识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绝不仅仅限于某一天,更不是因为某个节日。作为庞大的消费者群体的一员,我们应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勇敢地为自己发声。
  ———刑事司法学院 周盈孜天下无假,是全社会的朴素心愿。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方面都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向着“天下少假”的目标努力。天下无假,是全社会的朴素心愿。消费者误买假货,不仅买了心烦,甚至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打击假冒伪劣,已成为全社会共识,加大打假力度,坚持对假货“零容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激励惩戒机制,让制假售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提高企业自律、行业自律能力,是国家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奋斗方向。全社会人民同心协力,打假标本兼顾,才能让质优者脱颖而出,从而弥合买卖需求之间的裂缝,让商业正义更深入人心,让市场供给跟得上消费者的需求。———国际法学院 沙傲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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