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杨科)3月22日,我校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座谈会,围绕新时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发展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进行座谈。
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牛青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我校党委书记胡明,校长马怀德,副校长冯世勇、时建中、常保国参加座谈。会议由时建中主持。
胡明在致辞中指出,《意见》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加强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理论的行动纲领,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构建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并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认识和体会。
熊选国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明确路线图和施工图,强化重点突破,抓好任务落实。要发挥法学院校主体作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创造性抓好《意见》贯彻落实。要推进协同育人,强化实践教学,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院校双向交流互动,推动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更好融合发展。
李勇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以丰富司法实践,助力理论研究,为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
万春指出,《意见》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见》不仅是新时代开展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要指南,也是法治工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遵循。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求我们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要加大教学实践基地和实践教学研究资源供给,三要完善新时代法学教学体系,四要坚持引进来走出去,五要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意见》精神落地生根。
景汉朝指出,《意见》出台是历史性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现实针对性。二是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历史性突破,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三是以科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论指引和推动《意见》落实落地。
牛青山指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引领,要明确现代性的时代需求,抓住“构建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个重点,树立中国法治文明的自信,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理论,培养解决本土问题和时代问题的法治人才。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从原创性概念的范畴进行深入研究,创造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成就。
臧铁伟指出,面向未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法学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使命更光荣,我们将与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一道,紧跟时代步伐,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高质量立法工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座谈会上,来自北京多所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发言。
马怀德指出,当前,法学教育发展和法学理论研究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目前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进高校、新兴学科的建设、涉外法学人才培养、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学教育的衔接、构建新的法学评价体系等方面还需要各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依法治国办发挥宏观指导作用。教育主管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和高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将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为全面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崔占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周昂,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陆宇峰及我校专家学者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