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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的噩梦与美梦:哈特的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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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噩梦与美梦:哈特的这一生

   期次:第207期   作者:文/何日升   查看:219   

  如果你得知那个著名的法哲学家哈特曾经为英国情报部门M15工作了整整5年,你也许对他那本经典名著《法律的概念》会产生更加浓厚的兴趣。这不是“007”,也不是“碟中谍”,《法律的概念》当中没有一个勇敢、果断、机智的特工形象,但毫无疑问五年特工生涯,型构了《法律的概念》写作的文风———它就像情报的表达一样:简洁、清晰、明确。
  哈特的一生展现了出一种多样性的身份变化。如果运用贴标签的方式,除了情报机关的特工,还有诸如哲学家、律师、法学教授、学院院长等等。这些标签的确可以帮助人们认识一个法学界的智识英雄,但也把人物变得过于平面化和简单化。幸运的是,妮古拉·莱西著的这本《哈特的一生:噩梦与美梦》(妮古拉·莱西著,谌洪果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8月),能够为我们展现一个更加立体化的哈特,在书中作者不但为我们描写了一个在读书为学上颇有天分主人公,也展现了一个终生沉溺于对自己的生活进行病态反思的英国绅士形象。
  的确,哈特的一生取得了无可替代的学术成就,但他的一生也始终与心魔同行。“噩梦与美梦”,这是哈特曾经写过的一篇关于美国法理学的文章之题目,题目暗喻法律安定性与法官自由裁量权之间的紧张关系,哈特用这个题目形象地总结了美国法理学,同时也把自己的一生恰到好处地进行了总结。法哲学给人带来的智识挑战和乐趣总是可以让诸多聪明才俊们魂牵梦绕、前仆后继,而法哲学思考所展现出来的那种对于问题没有确定答案的特殊思考方式,或许注定只能让一个身兼巨大矛盾的人来将她大大地往前推进。时势造英雄,上帝选择了哈特。
  哈特就是一个有这种气质的人。他生性自卑,但偏偏他智力超群,凭借其优秀成绩进入了牛津求学而后留校教书;他娶了个美丽而聪慧的妻子并生下几个可爱的孩子,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可他告诉他最好的朋友自己是同性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英国上流社会,可是他犹太人的身份总是让他自己不能释怀;即使他的学术成就已经被全世界同行肯定的时候,他依然会对他的理论挑战者感觉惶恐不已。但这就是哈特,就是那个写出了《法律的概念》的哈特。书的扉页有哈特的照片,这也是中国读者可以看到的唯一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哈特戴着硕大的黑框眼镜,一头白发飘飘然,他托腮沉思的而样子,颇有些入定老僧的境界了。他的一生始终保持着一种理性的态度,在生活上体现为他总是能引人瞩目的谦谦风度,在学术上体现为他为之一生所追求的语言表达的清晰而精确。
  哈特这种有点柔软气质的性格,让他总是感觉到一点点无奈。在牛津的时候,他不是学术的主流群体之一,他只是约翰·奥斯丁所倡导的“牛津语言学派”的一个忠实的追随者。在经历过一次旷日持久的世界大战后,重新回牛津的他甚至深深地怀疑自己还有没有能力跟上当时哲学发展的步伐。哈特的性格注定了他不会成为学术论辩中的强势者,但他的学术能力却得到了同侪们的认可。正是奥斯丁的推荐,哈特顺利地当上了牛津法理学教授。哈特立志用哲学改造当时的法理学研究,尽管在上任之前哈特在这个领域内并无什么突出的贡献和成果。他能打败那些强有力的竞争者,大家更多地归结为他和奥斯丁良好的私人关系。如果开始还有人对其学术能力进行怀疑的话,其后哈特在这个岗位上作出的杰出成就,证明了当时甄选委员会的独到眼光。
  哈特在这个教授的位置上勤奋谨谦,努力地将牛津语言哲学引入到法学研究领域,其研究成果有如块块大石入水,激起了万丈波澜。他写了很多至今仍然经典不休的著作,但是给他带来杰出声誉的《法律的概念》的写作,却多多少少有些巧合的因素。这本书他仅仅打算作为一本写给青年人看的教科书,然而他却没有想到这本书的出版会在法哲学界引起如此大的声响,这本带给哈特的赞誉和批评几乎一样多的著作,也把哈特推到了20世界法哲学的最前沿。评论称哈特以“一己之力”彻底改造了法哲学,颇有些孤胆英雄的味道。但《法律的概念》确实十分的迷人,它不但文风流畅清晰,而且展现出哈特在法哲学上的天才般的想象力,这种想象力不似天马行空,不似平地惊雷,却有一种英国历史上流传久远的绅士风度。
  解构总是比建构容易得多。毫无疑问,《法律的概念》也激起了无数雄心勃勃人士挑战的胃口。各种批评之声相继传来。这种批评对于哈特来说有些残酷,哈特本来就对自己的学术能力有一种病态的不自信。这本书带给他的压力远远超过了他自己的想象,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哈特对于那些批评都没有作出自己的回应。最大的挑战是一个来自美国的后生———罗纳德·德沃金。德沃金聪明、自信、才华横溢,并且他的理论表达颇具有攻击性。从他与哈特的论战的文章就可以看出来,表达洋洋洒洒,并对批判目标有一种摧枯拉朽的功力,还会不失时机地对批判目标进行一种学术上的调侃。这种调侃应该是有些伤哈特的自尊的,但是德沃金的批判确实击中了要害,让哈特在短时间内几乎组织不了像样的反攻。以至于在面临越来越多的批判压力的时候,晚年的哈特走向了另一条学术进路———整理、编辑他心中的学术偶像边沁的著作。这本传记还对此作了一番心理学的解读,例如这个新的任务可以使他避免以巨大的压力来回应越来越多的评论者对他本人的著作的批评。他与边沁观点接近,他可以借助评论边沁来间接修订和提炼自己的观点。他觉得把自己的精力放在一个他觉得具有更大原初性、而且没有得到人们恰当认可的作者的身上,他对自身成就的那种不自信感与不自在感都得到缓和。他还在某种程度上感觉自己亲近并爱慕边沁的怪异和痴狂。
  尽管在学术领域内,追求的乃是一种批判的精神。但对于哈特的如此猛烈的种种批评,对比哈特本人的个性,有时候会激发出人们路见不平拔刀而助的气概。性格无法改变,也许在我们展开批评的时候,是我们错了,批评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伤害。我们应该原谅他的逃避,哈特从牛津法理学教习退休后,非常大度地推荐德沃金继任,可见他虽然性格敏感软弱,可毕竟心胸开阔。
  如果“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有他的道理的话,那没通过哈特的传记,作一种学术心理分析,或许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哈特,理解《法律的概念》。幸运的是,哈特的理论不因为他的性格就丧失了魅力和价值,他有着一群坚定而有才华的追随者。他的诸多学生们如拉兹、科尔曼等勤勉地在实证主义法学领域劳作深耕,已经将《法律的概念》一书所展现的问题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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