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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谷安梁老师一路走好

   期次:第951期   作者:■白晟   查看:52   




  谷安梁,男,1931年7月22日出生于辽宁省抚顺县章党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2018年3月9日晨凌晨4点32分因病去世,享年87岁。3月11日上午,遗体告别仪式在火箭军总医院(原二炮总医院)举行。
  谷安梁老师退休以前供职于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现为研究所),是我的学科前辈;退休后属学校离退休工作处,是我的同“处”前辈,我不能不向谷老师告别。
  面对一位前辈的溘然长逝,我不禁悲从中来,唯有小小梳理谷老师的生平,寄托哀思,愿谷老师西去路上走好。
  在“革大”接受洗礼1949年,谷老师在天津报考了“华北人民革命大学”,2月从报纸上看到被录取,3月到天津北站吕纬路北洋桥旁报到,两天后集体乘火车到北平的西苑华北人民革命大学(以下简称“革大”)本部,编入第一期三部廿七班三组。正是因为此次入学,谷老师属于1949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享受离休待遇。
  谷老师曾在《往事如歌》里写道:“考入华北革大是我人生路上的一个新起点。革大的地址在北京西苑,颐和园的东南,原为旧军阀曹锟的兵营……。每天早晨集中整队跑步,吃过早饭集合带马扎或扶手椅到西操场上课……在露天广场上的第一课是时任天津市长黄敬讲的人生观。以前我没有思考过人生的价值问题。听课之后明白了许多道理,接受了这样的观点,就是人活着只有为人民服务,为人类的解放和共产主义的事业而献身才是有意义的,才是高尚的。听著名的哲学家艾思奇讲社会发展史、杨献珍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949年8月毕业,谷老师留校分配至组织科。8月第二期开学,谷老师到三部三十班担任组织干事。1950年3月,调至政治研究院一班任秘书干事,5月到政治研究院组织科任科员。1953年3月,“革大”撤销。谷老师被分配到复兴门外礼士路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谷老师任组织科科员、秘书。在中央政法干校工作期间,谷老师曾参加过留苏考试,可惜落榜了。
  “人大”七年求学时光1955年,谷老师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以下简称“人大”)招生考试,被录取为法律系本科。1955年9月1日,谷老师开始了在“人大”的学习生活———含本科四年和研究生三年。谷老师24岁上大学,当时已工作了六年———属调干生。
  谷老师本科阶段学习了国家与法权理论、哲学、政治经济学、逻辑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马列主义基础、中国国家与法权史、外国国家与法权史以及俄语等课程,在校期间担任过系学生会副主席。
  1959年,谷老师和陶髦老师、甘绩华老师等留校读研究生。该届开设了国家与法权理论、法制史、国际法、刑法刑诉专业,有13人就读,其中谷老师和甘绩华老师读国家与法权理论专业,陶髦老师读刑法刑诉专业,谷老师担任过班长。
  法大情缘,始于1962++++1962年研究生毕业后,谷老师被分配到了北京政法学院。谷老师这一届13名研究生,有8位分到了北京政法学院,有甘绩华、陶髦、许大昕、李佩华、许作山、邵景华和宋峻等,甘绩华和陶髦老师都曾出任过学校副校长。
  谷老师1962年12月至1964年5月在“民刑法教研室”“刑法组”任“刑事政策与法律”课教师,当时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被当作资产阶级理论,刑法就是讲毛主席的两类矛盾和刑事政策,谷老师没有担任主讲,只是做些辅导、主持课堂讨论的工作。1964年5月至1965年6月,谷老师奉命带1962级六班学生到四川乐山搞“四清”,具体负责峨眉山山脚下的峨眉县九里公社的工作。1965年下半年学校开学后,谷老师调到1964年入学的二年级办公室工作,担任年级办副教导员、党总支委员兼五班指导员、党支部书记。1970年12月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撤销北京政法学院,全体职工到安徽办五七干校。
  “1971年2月搬迁到安徽省宿县地区濉溪县五铺农场办五七干校,一直到1972年4月五七干校撤销,教工在安徽就地分配工作……在五铺农场期间,我参加过拔草、收麦子、掏粪坑等劳动,当了三个月炊事员。”
  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后,谷老师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调回天津,在天津师范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哲学组任教,后担任组长,先后给中文系、数学系、地理系的学生上过课。“那时上课是不给报酬的。早晨自己骑自行车去上课,下课不管饭,讲完课饿着肚子骑自行车回家吃饭,一分钱讲课费也没有,一讲就是连续半个月、二十多天。那时认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毫无怨言。”
  重回法大谷老师1979年1月接到北京政法学院筹备小组的信,于1979年5月结束了在天津师范学院将近七年的教学生涯,调回学校,开始法学教育工作。重上讲台,“最严重的问题则是参考资料极端缺乏。”于是,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我们教研室几个教师骑自行车到人民大学去听孙国华老师的课,使用他主编的《国家与法的理论》教材,回来写自己的讲稿。就这样现买现卖走上讲台。”
  谷老师在校主要讲授法理学、立法学等课程,给研究生讲过马列主义法学著作选读、法理学原理专题研究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专题研究等课程,指导过八位研究生,均顺利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谷老师发表了《试论现阶段我国国家与法的性质》《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问题》《略论经济体制改革与法制和法学的改革》《法学基础理论学科与教材改革》《创建立法学是法学改革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立法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法学杂志》1990年)等论文,其中立法学领域的论文在当时的国内可谓领先,他在法大应该是立法学学科无争议的开创者之一。九十年代,谷老师出版了其主编的《立法工作概论》《立法学》教材,前者是法大第一部立法学专著,后者被司法部指定为“高等学校法学试用教材”。
  可以说,谷老师凭一己之力在法大奠定了立法学课程和学科研究的扎实根基,更在军事法方面走在学界的前沿。1993年,谷老师在《政法论坛》发表了《关于军事法立法理论问题的思考》,这篇论文无疑开启了法大军事法研究的先河。这方面的论著还有《略谈我国军事法的地位与军事法规的立法权限》《法学辞海(军事法学分卷)》等。值得一提的是,谷老师是北京市法学会的资深成员,多次担任副会长兼秘书长,还曾担任过1997年第三届法学会的会长。
  谷老师于1997年办理了离休手续,组织关系正式转到老干部处,我的他的接触比以前少了。但记忆里教研室坚持多年的每年年终全体成员———含已经离退休的成员聚会,谷老师每次必到。最近一次是2016年12月30日的聚会,我受研究所之托代为组织离退休的成员,谷老师和杨鹤皋、甘绩华、任中杰、王启富、刘全德等老师如期而至。
  如今,谷老师已经西去了。谨以此篇小文纪念我同“业”同“处”的学科前辈谷安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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